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局、相关企业: 为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大对市级众创空间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对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经企业申报,我局研究,现将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各众创空间、孵化器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对入驻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深入众创空间、孵化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对辖区内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摸底调查,对潜力企业重点培育,指导帮助申报企业提升各项创新能力指标值,力争达到认定要求。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