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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10:44:03 发布部门: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 收藏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培育基础级智能工厂,筑牢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盟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有序推进本地区工业企业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自评工作。2025年各盟市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目标为本地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的15%以上,鼓励规下企业积极参与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估。

二、请各盟市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分批次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线上自评估,并于2025年4月17日前完成2025年第一批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线上自评估工作。

三、请各盟市工信局根据第一批企业自评估结果,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实施方案》标准,做好规上工业企业基础级智能工厂复核工作,2025年4月25日前将首批通过复核企业名单报自治区工信厅装备工业处,自治区工信厅将统一汇总后报工信部。

附件:2025年自治区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备案汇总表(第一批)

2025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2025年自治区基础级智能工厂复核汇总表(第一批).xls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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