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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10:29:04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安局、各直属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各地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定了《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要求,服务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增强市场竞争力,激活发展新动力,决定在全省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一件事”改革,现就相关事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转型行为

(一)再造个转企登记流程。鼓励个体工商户本着自愿原则在本行政区划内转型为企业,将登记程序由注销个体工商户、新开办企业两个流程调整为“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为企业”一个流程,并通过全程电子化和线上实名验证的方式提高个转企办理效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办理时限:4月底前完成)

(二)优化个转企登记行为。允许个转企后的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对于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直接变为企业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且相关材料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需另行提交原经营者身份证明等登记材料。(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办理时限:4月底前完成)

(三)厘清债权债务关系。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个转企业务前,其经营者应对拟转企个体工商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做出负连带责任的书面承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二、实施分类办理

(四)实施社保、医保、公积金、印章刻制分类办理。对于个转企前的个体工商户未办理过相关业务的,相关部门应按相关规定为转型后的企业新办理相关业务。对于个转企前的个体工商户办理过社保等相关业务的,相关部门应按变更的方式为转型后的企业办理相关业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办理时限:4月底前完成)

(五)优化税务、银行账户预约开户办理流程。个体工商户在办理个转企业务前,需先行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向税务部门申请清税信息核验,待清税信息核验通过后,方能同步提交个转企变更申请。税务部门收到个转企变更信息后,按照纳税人需求办理发票事宜。人民银行负责统筹指导商业银行为转型后的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或信息变更预约。原征信记录继续有效。(责任单位: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办理时限:4月底前完成)

(六)拓展适用范围。本方案相关措施可拓展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为公司制企业,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可以不变、许可证件可以变更或延续、税务相关事项及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账户等可以进行变更外,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符合经营主体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保留原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三、强化技术支撑

(七)优化信息共享流程。个体工商户通过个转企“一件事”专区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同时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是否同步办理公积金、银行等相关事项。登记机关在线完成个转企审核后,将变更结果信息同步推送给公安、人社、公积金、医保、税务、人行等部门,相关部门共享并认可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办理时限:5月底前完成)

(八)提升个转企“一网通办”成效。强化信息共享和数据赋能,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搭建个转企“一件事”服务专区,将个转企变更登记、涉税办理、印章刻制、银行账户预约开立、社保办理、医保办理、公积金办理等7个关联事项按照“一件事”思维,整合相关部门业务办理资源,通过信息简并采集、实时共享,实现个转企申请“一次提交、一网通办、一次办好”。(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办理时限:5月底前完成)

(九)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个体工商户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个转企“一件事”相关业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统筹综合受理窗口设置,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相关事项集中受理、“一站式”办理。对线下提交申请的,由帮办代办人员提供法规政策、业务办理、审批流程等方面的“一站式”咨询服务,“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材料,并协助线上办理,提高个转企“一件事”办理效率。(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办理时限:5月底前完成)

四、降低转型成本

(十)实施行政许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已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气瓶充装等行政许可,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企业,经营场所、许可范围等实质审批条件未发生变化,且原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限内的,转型后的企业可以作为该项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由原许可部门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行政许可的变更手续,或者签署原行政许可延续使用的意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行政许可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办理时限:5月底前完成)

(十一)加大培育帮扶。强化协同配合、综合施策,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探索建立“个转企”培育库。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优化就业、社保和公积金服务,免征相关资产转移费用,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为转型后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办理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化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实施;梳理编写个转企系统操作指引,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程,有效提升个转企“一件事”办事效率;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办理窗口等途径,广泛宣传个转企“一件事”联办服务,提高个转企“一件事”集成服务的知晓度和办理量。

附件:1.《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服务指南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个体工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转型升级后企业登记事项名  称
住所/经营场所山东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路/社区)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长期 □年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
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及出资情况
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名称/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信息
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产生方式性别职务
财务负责人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络员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公章刻制
是否申领免费印章:□是     □否
发票申领
是否申领发票:□是     □否
银行开户或信息变更预约
意向银行名称企业实际控制人证件号码
行业分类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
业务类型□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
参保类型□企业养老  □工伤  □失业
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
业务类型□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  □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
参保类型□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业务类型□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采集信息单位设立日期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单位隶属关系                单位性质                          单位发薪日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联系方式              经办人证件类型                    经办人证件号码              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相关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仅销售食品预包装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          □气瓶充装
其他事项
□知识产权  
声明:1.本企业自愿选择“个转企”服务,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服务指南一、“一件事”名称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二、适用范围

“个转企”是指山东省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居民个体工商户)利用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将经营主体类型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三、涉及办理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

(二)清税信息核验;

(三)企业印章刻制;

(四)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预约;

(五)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

(六)医疗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

(七)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

(八)市场监管领域的许可事项保留。

四、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

五、实施机构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部门牵头,公安、人社、医保、住建、人民银行、税务等部门联办。

六、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纸质档案邮寄时间)。

八、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

九、结果样本

十、申请材料

(以转型为有限公司为例)


事项名称材料名称来源渠道材料类型材料形式材料份数填报须知
转型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申请表系统生成或“一窗通”网站下载原件纸质或电子1填写内容准确、清晰、完整,内容真实。
公司章程系统生成或企业自制原件纸质或电子1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系统生成或企业自制原件纸质或电子1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系统生成或企业自制原件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1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的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清税证明税务局原件纸质或电子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批准机关复印件纸质或电子1通过数据共享可免于提交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纸质1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市场监管领域的有关许可证件原件纸质1市场监管领域的许可事项需要保留的提供许可证件


十一、办理流程

十二、办理形式

(一)线上办理:

方式一:申请人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点击主页面“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一件事”--“企业变更”--“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方式二:申请人登录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http://218.57.139.23:10010/psout/)--“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线下办理:

申请人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十三、办理地点

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为准。

十五、咨询电话

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布。

十六、监督投诉电话

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布。

十七、事项类型

联办事项。

十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十九、快递物流

结果材料提供免费物流快递。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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