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部门,各区应急委、安委会办公室,开发区安全应急委办公室,各企业,各基地,相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工作,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现将2025年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评估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工作
(一)申请对象
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工作,面向北京市所有符合《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评估标准》)条件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各类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开展。
(二)申请条件
1.根据《评估标准》,申请基地应符合综合类或专项类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的描述,并配备相应的体验式安全教育设备和设施。
2.申请基地须拥有固定的建筑场馆,且具备明确且合法的对外名称,同时,应配备专业的场馆管理人员和服务运营人员;
3.申请基地需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并确保实现长期稳定的可持续运营;
4.申请基地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
5.主体建筑规模:申请综合类一级基地,建筑面积应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室内体验区域应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申请综合类二级基地,建筑面积应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其中室内体验区域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申请综合类三级不需要独立建筑,室内体验区域应达到50平方米以上;申请专项类基地,建筑面积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其中室内体验区域应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三)评估等级
根据《评估标准》,基地分类分级评估类别依据规模、内容和互动项目的建设水平,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综合类进一步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评估等级可由基地自愿申请,有效期为5年。
1.综合类基地:涵盖“九个门类”互动体验设备的基地,分为综合类一级、二级和三级,其分级标准依据《评估标准》进行划分。
2.专项类基地:涵盖“九个门类”中少于六个门类互动体验设备的基地,需明确并突出其中一个门类作为其主要宣传特色。
(四)申请方式
各区应急办、安办、经开区安全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筛选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基地参与评估;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筛选推荐行业内符合条件的基地参与评估;中央在京企业、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负责筛选推荐企业、社会组织内符合条件的基地参与评估。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请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一份,加盖申请单位、推荐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份;
2.《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工作报告》(见附件2)电子版一份;
3.申请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一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提交所属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盖章扫描件一份;
4.基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科普成果,其他照片、视频、宣传手册、新闻报道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评估流程
1.开展评估(6月下旬-9月中旬)
组织的评估专家依据《评估标准》对申请基地进行评估。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的方式,拟定基地初步评估结果。
2.结果公布(9月下旬-10月下旬)
在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示评估结果,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反馈,将印发通过评估的通知文件。
二、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相关工作
(一)开展2025年全市应急科普讲解大赛
大赛面向全市应急相关从业人员、基地讲解员开展。分为线上初赛和线下决赛,并设有相应奖项。初赛以收集讲解视频、专家评审选拔为主,7月10日前公布进入决赛名单,决赛时间拟定在7月28日,地点待定。
各相关单位可报送1-3名讲解选手参加全市比赛,并填写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见附件3)及讲解视频,需在7月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讲解视频需包含20秒自我介绍及4分钟科普讲解,可运用视频、PPT等多媒体方式增强讲解效果。自我介绍和讲解视频统一用MP4格式,画面比例16:9,全高清1920×1080。讲解视频应整体录制,无剪辑,不要使用配音、虚拟场景、抠图成像等后期编辑。
(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案例进基地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地科普阵地作用。
(三)开展应急科普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拟邀请专家学者,聚焦公共安全知识与应急技能、讲解沟通技巧及应急科普理论与实践等内容,以经验交流与现场授课等形式开展。各基地于9月1日前报送1-3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至指定邮箱,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动员。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基地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将基地作为安全教育培训场地。各相关单位应严格筛选,依据申请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安全体验场馆参与评估等相关工作,并确保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强化协同管理。各相关单位需加强对基地的协同管理,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机,积极组织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及学生赴基地参观体验,促进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增强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宣传平台进行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安全教育基地的新做法、新举措与新经验,以扩大基地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与相关技能水平。
附件: 1.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工作申请表.docx
2.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工作报告要求.docx
3.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docx
4.应急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报名表.docx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联系人:张英,周圆;联系电话:55573180,55575877;邮箱zhangying@yjglj.beijing.gov.cn,zhouyuan@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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