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鼓励广大企业科技人员开展创新研究,更好地服务我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宿迁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或者为制造业企业服务的各类科研院所等单位。
2.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要标准研发、产业“卡脖子”技术突破等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活动。属于产业技术创新的,在申报书封面应明确所属产业领域(附件1);属于基础研究的,仅支持自然科学领域,在申报书封面应注明学科领域(附件2)。例如,基础学科-数学;属于社会发展科技研究的,在申报书封面应注明“社会发展”。项目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项目实施期内在本单位完成项目任务。
二、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2.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领域项目的,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佐证。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证明材料。
3.同一年度一名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一个项目限一名项目负责人。
4.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研究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问题,一般为“研究内容+研发(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内容+研发和应用示范”,基础研究项目名称不受此限制,但应在名称中使用机制、机理或其他能够反映基础研究的词语。项目名称尽量控制在15—25个字。
三、注意事项
1.与申报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已获得中央、省或市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纳入市级机构编制管理的市各直属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市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部、省属等条管部门驻宿单位,在宿本科类高校,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负责审查推荐。
3.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上传申报书。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生成申报材料(带水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合作协议以及其他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打印平装订,一式一份。
4.申报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2025年4月7日—5月6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408室。
附件:1.产业领域
2.基础研究方向
3.2025年第一批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4.2025年第一批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5.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6.2025年度宿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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