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实施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科创发〔2021〕114号)规定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工作部署,即日启动2025年度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进度安排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4日(星期五)。在此期间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
二、试点条件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须同时符合以下认定标准:
1.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4.其他认定标准参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执行。
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企业申请政策试点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关于启动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网址:https://kw.beijing.gov.cn/zwgk/zcwj/202504/t20250403_4055803.html)。
申报材料提交后,请提交Excel版《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表》(附件3)发送指定电子邮箱:fsqgqx@163.com。
四、联系方式
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宋 琦 010-6936 5648
中关村房山园管委会区科委 杨少杰 李晓明 010-8935 618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3.《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表》
中关村房山园管委会区科委
2025年4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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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房山园管委会区科委关于启动2025年度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关村房山园管委会区科委关于启动2025年度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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