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现组织开展苏州工业园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工业母机及集成化装备、航空航天及低空经济、机器人、仪器仪表等重点产业链企业,通过研发创新,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或国内首台(套)高端装备和关键部件,整机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或者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在园区(含苏相合作区)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申报时无严重失信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具有装备设计制造能力,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技术人才队伍专业且稳定。
(2)申报产品符合国家、省、市和园区工业转型升级要求,能够实现量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3)产品自主可控程度高,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在设计与制造等方面具有标志性突破或根本性改进,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安全可控;
(4)依法拥有与申报装备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经法定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针对装备性能指标检验检测,报告结论能够予以支持;
(6)经专业查新机构针对性能突破等进行查新,查新结论能够予以支持;
(7)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企业标准按要求备案;
(8)经用户验证并出具使用报告,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9)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10)国家和省、市产业链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等项目的研发成果可优先予以认定;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三、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需按照苏州工业园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并填报苏州工业园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特别提醒:本次申报将和江苏省、苏锡常首台(套)申报统筹,所有有意申报江苏省、苏锡常首台(套)项目的企业,均需要先按照园区首台(套)项目申报流程提交申报材料。园区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报送上级部门,申报江苏省、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
四、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
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选择“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苏州工业园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按需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类型进入对应的表单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请上传盖章扫描件)
申报截止日期:4月25日
纸质材料提交
按申请材料要求(附件1),将申报该项目所需要的认定申请表、申请报告书、其他证明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侧面标注企业名称)一式二份盖骑缝章在4月25日前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联系方式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47、67061013
经发委产业一处:66681038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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