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贸创〔2025〕5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商贸创〔2024〕19号)要求,我厅牵头组织开展了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以下简称“外综服”)企业的认定工作,本次共评选出33家外综服企业。现将企业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培育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本地外综服企业的培育工作,支持企业参与省级认定,加强对外综服企业的宣传工作。鼓励各市(州)自行开展市级外综服企业认定工作。
二、加强结果运用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外综服企业的指导,提升企业全链条服务能力,服务当地产业外向度升级、拓展海外市场,引导更多企业委托外综服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切实发挥好带动作用。
三、加强后续监管
本次外综服企业认定有效期为2年(以本文件印发之日起算)。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认定企业的跟踪监督工作,对出现问题的企业应及时报告,我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名单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取缔违规企业,适时对名单进行增补。各获认定企业要合法合规经营、及时向我厅反馈工作成效和亮点。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名单
四川省商务厅
2025年4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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