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 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14号)要求,省分配我市2023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6394万元,现将我市拟支持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1.省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3 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5 号)相关要求已完成项目入库符合条件的项目;
2.优先保障已入库的2019 年度已获支持的符合条件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资金需求;
3.设备事后奖励结合入库项目轻重缓急综合排序情况选取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粤东粤西粤北地区25%-26%予以支持,每个地市保持奖励比例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不超过5000 万元;
4.工作经费可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提。
二、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
一是优先支持设备事前奖励入库项目5个。
二是按评审打分排序和省要求的奖励比例(25.7%),支持设备事后奖励入库项目11个。
三是按要求计提工作经费。
三、公示事项
现将上述我市2023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市工信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地址:梅州市江南署前路6号)书面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30日
(联系人:陈彬,联系方式:2251361,15016242012,邮箱:gxjjsk@me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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