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
《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产业链供应链招商项目谋划》的公告
琼工信法规〔2025〕7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政策叠加优势,加快打造面向国际国内双循环的现代化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我厅拟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围绕“加工增值30%内销免关税政策”核心抓手,谋划一批具有战略性、引领性、可操作性的产业链供应链招商项目,现就委托课题项目公开遴选承担单位。
一、课题名称
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产业链供应链招商项目谋划
二、课题内容及金额
(一)课题内容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深入研究我省产业适配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的瓶颈和原因;
2.全面梳理适合利用加工增值政策的产业细分领域并聚焦开展相应领域的产业链供应链研究;
3.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加工增值政策招商目标领域清单、产业链目标企业清单、供应链支撑图谱、综合成本集成化分析表等,为开展精准招商提供工具箱、操作指南和方向支撑。
(二)委托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三、参选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三)建立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四、所需提供材料
除上述第三条符合参选条件的证明材料外,参选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比选材料:
1.根据委托事项内容提出报价函,报价函中应包含报价明细单,明确各项费用构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比选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有效复印件;
4.参选单位简介、编制优势、编制人员组成、编制计划(含调研报告提纲建议)、以往案例、合同文本等相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以上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在封面处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材料(纸质3份及电子版1份)送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法规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7楼707-2室)。
六、遴选方式
采用综合遴选方式(不以最低报价选取)。综合考量参选单位综合能力、服务团队、报价及服务方案四方面指标,对相关单位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遴选。
七、公示方式
拟选课题承担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最终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为中选机构。
八、签订合同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中选机构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电话:0898-6534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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