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市投资促进局起草了《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4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603438173@qq.com
(二)纸质材料邮寄至:呼和浩特市投资促进局(奈伦国际B座六楼),邮编:010010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佳鹏,电话:15047838855
附件: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呼和浩特市投资促进局
2025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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