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科技局(经发局、经发办):
根据苏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苏州市创新载体平台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条〔2025〕6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总体部署要求,不断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现组织开展吴江区2025年度苏州市创新载体平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实施方式
(一)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强化对获批国家、省级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的配套支持,引导推动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国家、省高水平创新布局。支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对获批建设并落户吴江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承担单位,分阶段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对获批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基地、江苏省实验室,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支持争创国家、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对获批的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列入江苏省预研筹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给予最高5000万元配套支持。
实施方式:无需申报,按照国家、省相关立项文件给予相应资助。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聚焦“1030”产业体系,采取主动布局与备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著名科学家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本地龙头骨干企业,在吴江建设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单点突破、具备国际领先水平、“高精尖专特新”的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为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前,注册满半年并实际运营。
1、在吴江设立,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
2、聚焦“1030”产业体系,有效整合创新资源、强化源头技术供给,逐步形成研发特色鲜明、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多类型机构汇聚的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化发展态势,进而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互动融合,成为引领产业发展和区域竞争力跃升的强力支持。
3、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1)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著名科学家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本地龙头骨干企业设立,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苏州;(2)以技术研发服务为核心,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3)建设期内新增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其中研发经费支出占比不低于50%;(4)拥有开展研究、试验、服务等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建设期满机构自行购买、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财政资金购买、委托其管理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5)人才团队结构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固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6)建设期内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实施方式:本年度新型研发机构按照A、B类组织。
(1)A类项目为主动布局类项目,在建设期内分期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2)B类项目为备案管理类项目。
(三)外资及港澳台企业研究院建设
围绕全市“1030”产业体系,推动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特色鲜明的企业研究院,开展原创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供应链创新资源整合,提升企业和产业链核心技术能力和竞争力,加快向创新企业转型。
支持对象:由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实体企业在吴江区内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主体,鼓励世界500强企业、“1030”产业领域世界头部企业,或占据全球市场份额前三名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实体企业在吴设立的公司积极申报。
具体条件:(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2)研究院应同时满足“五有”条件:①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②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20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职研发人员;③有研发投入。研发投入不低于2500万元;④有仪器设备。建设期内企业自行购买、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⑤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知识产权成果(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实施方式:对布局新建企业研究院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
围绕“1030”产业体系和苏州市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重点支持具身智能体、人形机器人整机、柔性高效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硅基光电集成、抗量子密码、废旧锂电资源化利用、生物基骨/眼科材料、中药创新、太湖水体治理、生物育种和高端农机等领域,采取主动布局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做好省重点实验室培育。聚焦打造高水平医学研究平台,提升我区医疗机构在精准医学、疾病防治、智慧医疗等领域的原创性研究能力,推动肿瘤治疗、慢性疾病、医疗数据治理和运用等优势特色学科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做好省重点实验室培育。
申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创新型企业,除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农业科技等领域外,其余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实施方式:本年度市重点实验室按照A、B类组织,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建设方案、推荐申报。项目主管部门与市科技局会商后再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
(1)A类项目在建设期内给予最高100万元联动支持。
(2)B类项目为市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吴江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2、请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页面,在项目列表中选择“2025年度苏州市创新载体平台项目”,点击“我要申报”。在申报任务详情页找到要申报的业务类别,点击“办理”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3、吴江区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7:00。
三、联系方式
吴江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18楼),电话:63981883。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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