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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0:57:03 发布部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青工信字〔2025〕19号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

现将《青岛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智能工厂作为实现智能制造的重要载体,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主战场,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为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培育,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分层分级系统性、规模化推进智能工厂建设,通过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进一批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及标准应用突破,促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建设基础级智能工厂500家以上,认定先进级智能工厂100个以上,打造卓越级智能工厂20个以上,培育领航级智能工厂4个以上,推动企业研发模式、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发生根本性变革。

二、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件1、2),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

(一)普及推广基础级智能工厂。引导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通过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建设,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二级水平的,原则上即建成基础级智能工厂。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开展自建自评,做好基础级智能工厂审核备案。

(二)规模建设先进级智能工厂。鼓励基础级智能工厂提升数字化网络化集成能力,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管理、运营三个环节。通过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在重点场景开展智能化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建设一批具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先进级智能工厂。

(三)择优打造卓越级智能工厂。支持先进级智能工厂持续强化数字化网络化优化能力,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原则上应覆盖全部五个环节。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体系化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设计生产经营数据集成贯通、制造装备智能管控、生产过程在线优化,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和供应链全环节的综合优化,推动多场景系统级智能化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择优组织推荐。

(四)探索培育领航级智能工厂。鼓励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与制造全过程的深度融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全部五个环节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实现装备、工艺、软件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突破,推动研发范式、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等创新,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带动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加强对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培育具有全球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推动国家级“双跨”平台、专业型平台在核心技术突破、应用赋能创新、产业生态营造等方面持续优化升级,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支持特色专业型平台聚焦细分场景,面向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智能工厂环节,输出特定技术服务。支持“链主”企业与平台机构共建行业子平台或自建特色专业型平台,强化垂直行业深层次数字化智能化赋能,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

(二)强化系统解决方案开发与推广。充分发挥国家智能工厂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其开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并在行业上下游企业试验验证并复制推广。鼓励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与用户加强供需互动、联合创新,推进工艺、装备、软件、网络的系统集成和深度融合,开发面向典型场景和细分行业的解决方案。加快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引导提供专业化、高水平、一站式的集成服务。

(三)强化硬件软件自主供给。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工业机器人、工业母机、智能仪器仪表与检测设备、高性能控制器和智能成套设备等智能装备供给能力。开展软件“揭榜挂帅”,聚焦轨道交通、石化、船舶等重点领域,加快研发设计类、生产控制类等工业软件攻关,打造一批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通过智能工厂建设,带动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加速研制和迭代升级。

(四)强化智能制造标准引领。持续推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标准解读培训,指导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贯标、对标、达标工作。推进关键环节、典型场景设备数据采集、互联互通关键技术攻关与标准研制,支持智能制造优势企业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修订,以标准升级促进智能工厂高水平建设。指导企业用好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线上自评估。对企业智能制造成熟度“建档立卡”,分类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培育建设。

(五)强化数字基础设施支撑。推进5G网络在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深度覆盖,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与工业企业联合开展5G虚拟专网、混合专网建设,推进内网改造,满足多环节智能场景和多层次智能工厂建设需求。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为智能工厂建设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大数据等部门建立智能工厂培育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共同做好智能工厂的梯度培育、模式推广和宣传引导。积极做好与国家、省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上争取工作。

(二)加强政策引导。推进落实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与制造全过程深度融合。鼓励相关产业基金、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制造项目、智能工厂建设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智能工厂建设,推动智能制造创新发展。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大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典型案例、示范企业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智能工厂现场会、进园区和专家行等交流、诊断活动,加强先进智造技术与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打造“我要开展”智能工厂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2.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附件.doc

附件下载
附件.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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