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批发业、零售业企业。
事项描述
(一)批发业企业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且2024年全年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批发和零售销售额平均增速的批发企业给予奖励。2024年全年批发额每增长1亿元最高奖励4万元;一季度及全年销售额增速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照1.2倍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1000万元。
同一集团公司下属的同类主营业务企业,合并计算销售额增速及批发额增量,核定支持金额。
(二)零售业企业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2024年全年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市社零总额平均增速的零售企业给予奖励。2024年全年零售额每增长5000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一季度及全年零售额增速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照1.2倍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500万元。
同一集团公司下属的同类主营业务企业,合并计算零售额增速及增量,核定支持金额。
(三)新设企业
在京注册不满一年,且满足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可按照当年符合申报要求的月度区间提报。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2024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增速等相关支撑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信用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3-31至2025-04-1123:59:59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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