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区(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我局修订了《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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