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0〕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4〕975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理由、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联系电话:025-83390191,传真:025-83390254。
附件: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结果
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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