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应急委,市相关部门,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各区文明办、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区融媒体中心,各企业,社会组织,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展现首都应急管理战线工作者竭诚为民的使命担当和能打硬仗胜仗的过硬作风,组织开展2025年北京市“北京榜样·应急先锋”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北京榜样·应急先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至11月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二)协办单位:中国应急管理报
北京广播电视台
北京交通广播(北京应急广播)
(三)活动组委会
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推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宣传部门负责同志,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专家、媒体记者和往届应急先锋年榜人物代表组成,负责推选工作。
三、推选对象
全市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在事故灾难救援、自然灾害抢险、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公众、志愿者、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其他集体及所属人员,为应急管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集体。
四、推荐标准
被推荐人从事应急管理工作需满3年,被推荐集体成立需满3年,被推荐人、被推荐集体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诚信不良记录。被推荐人及被推荐集体获得国家、市、区、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荣誉优先推荐。往届年榜人物、“应急先锋号”集体不再参加推选;往届周榜、月榜人物中做出突出成绩且符合推荐标准的,可参加年度人物推选。
(一)具有政治性。对党忠诚,竭诚为民,无私奉献,听从指挥,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能够体现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战线精神风貌和社会形象的个人或集体。
(二)体现先进性。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业务知识精通,专业技能过硬,持续学习提升综合履职能力,为所在单位的安全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的个人或集体。
(三)富有创新性。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创新路径,勇于尝试新方法、新技术,取得相关创新成果的个人或集体。
(四)彰显担当性。在国家、北京市重大活动应急保障或抢险救援任务中表现突出,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挺身而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救援的个人或集体。
五、推选方式
(一)“北京榜样·应急先锋”个人
1.集中报送阶段(3月至8月)
全市各有关单位应采取“面向基层、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推荐标准,由市相关部门、各区应急局、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对被推荐人进行统一汇总、审核和公示后,于4月11日前,提交被推荐人报送材料(基层一线人员推荐数量不少于50%),期间对已报送的事迹材料可随时补充事迹内容。
2.即时报送阶段(5月至8月)
5月至8月期间,由市相关部门、各区应急局、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结合应急处突、抢险救援、重大活动保障、防汛等时间节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即时申报(即时申报阶段报送材料要求同集中推荐阶段要求一致)。
3.推选阶段(4月至10月)
活动组委会组织推选委员会结合集中报送和即时报送的事迹材料,按照层层举荐、材料初审、专家打分、综合推选的方式,推选出100名周榜人物、30名月榜人物。
5至9月,活动组委会持续发布周、月榜名单,组织开展月榜人物现场座谈和综合推选会,初步确定年榜样人物名单,并对外开展公示情况,综合推选出不超过15名年榜人物。
(二)“应急先锋号”集体
1.报送阶段(3月至6月)
各相关单位采取“面向基层、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应急先锋号”推荐标准,由各相关单位、各区应急局、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汇总、审核和公示后,于6月10日前提交“应急先锋号”集体的报送材料。
2.推选阶段(7月至10月)
活动组委会组织推选委员会按照推荐标准,对被推荐集体进行材料初审、专家打分、现场座谈、综合推选、对外公示,综合推选出“应急先锋号”集体名单。
(三)优秀组织单位
按照各单位的推荐数量、上榜质量、宣传力度等整体情况,综合推选出“优秀组织单位”。
六、宣传方式
(一)宣传推广
制作“北京榜样·应急先锋”活动宣传片,提升活动知晓率。借助《中国应急管理报》、北京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人民网等媒体,立体多元展示应急领域榜样人物风采。录制“先锋说安全榜样护平安”系列应急科普视频,发挥先锋榜样人物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的示范带动作用。举行“北京榜样·应急先锋”发布活动,录制发布活动视频,在北京电视台、北京时间等平台播出。
(二)礼赞榜样
组建榜样人物资源库,开展交流活动,鼓励各单位开展礼赞活动。推荐榜样人物参加“北京榜样”礼遇活动,提升榜样人物荣誉感、自豪感。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推选,严格标准。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自下而上、逐层推选,认真挖掘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从政治性、先进性、创新性、担当性等方面严格把关。
(二)加强动员,广泛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全面动员,鼓励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积极参与“北京榜样·应急先锋”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广泛推选身边的应急先锋。加强对榜样的宣传,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企业网站等渠道,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三)把握节点,及时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要求、认真审核,按时间节点和报送要求,将报送材料发至邮箱yangxuemeng@yjglj.beijing.gov.cn或zhouyuan@yjglj.beijing.gov.cn。请各单位明确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准确填写推荐表中相关信息。报送文件名格式为:“2025年“北京榜样·应急先锋”+推荐单位全称+推荐数量”。
附件: 1.“北京榜样·应急先锋”个人奖推荐表.docx
2.“应急先锋号”集体奖推荐表.docx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周圆、杨雪蒙;联系电话:55575877、55575889)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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