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首战必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标准研究》课题承研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动封关运作准备工作,提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时及封关运作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及相关建议,我委现公开遴选《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首战必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标准研究》课题承研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课题名称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首战必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标准研究。
二、研究重点
1.借鉴国内外经验,参照横琴封关后相关经济指标,开展系统性、客观性的对比分析。重点围绕加大对外开放、扩大市场流量、提升企业获得感、保障居民福祉等方面,提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时及封关运作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选取的指标要具有良好的对外宣传性,能够生动展示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成就和吸引力,提升海南自贸港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结合海南实际情况和封关运作后的新形势,提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政策建议和实施路径,并列出任务清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具体可行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软硬件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现代化产业体系等。
三、项目预算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2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有关申报要求
(一)课题承研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课题承研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课题组成员主要为供应商单位工作人员,且要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相类似的课题或发表过类似成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我委课题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四)申请单位应长期关注和较为全面了解海南自贸港政策情况,承担过海南相关研究工作的单位和团队可酌情加分。曾为国家部委提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的可酌情加分。
(五)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50%。
(六)项目组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
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内容框架、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不接受联合申请,一式四份送(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55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首战必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标准研究》课题申报”,邮编570204,请提前电话告知)。
(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八)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研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遴选评分标准
详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底。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将听取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区域经济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沟通。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55室
联系电话:0898-65321851,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附件:1.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2.课题研究遴选评分表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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