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促进我市2021-2023年度至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平稳有序衔接过渡,拟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直接沿用:
1.《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归档的;
2.归档后不存在违规或其他原因封闭的;
3.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
4.大类、小类、品目、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未发生实质变化的。
现将具体产品信息进行公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附件:2024-2026年度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沿用表.xls
电子邮箱:bjsnjb@126.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1号楼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处收,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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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继续沿用办理补贴产品的情况公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2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5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
关于对《2024—2026年度北京市顺义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实景三维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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