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科研平台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现就设在企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企业设站单位”)招收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符合进站条件的自科领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全脱产”进入企业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每年1-5月进站的,不作特殊人员进站比例限制。
二、企业设站单位招收在职人员进站,须提前将科研项目计划书及拟进站人员履历材料通过电子邮箱(z86656653@163.com)报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意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办理进站手续。
三、企业设站单位应为博士后配备“双导师”(企业技术导师、高校院所学术导师),围绕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与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制定培养计划,加强管理与考核评估。博士后进站5个月内应完成开题报告,进行开题考核;博士后工作期满后进行出站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在站期间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项目完成情况和科研成果等。考核工作由企业设站单位会同联合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需要派员列席。
四、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积极与企业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联合培养工作,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向联合培养的企业开放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等。联合培养博士后情况将作为博士后流动站综合考评主要指标和专家推荐名额分配重要因素。
五、企业设站单位要积极用好博士后科研平台,创造良好科创环境,做好人才引育用留工作。市州人社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服务支持,推动设站企业加大博士后招收培养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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