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0:13:05 发布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5〕64号)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做好我市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附件2)的工业母机企业;

(二)2024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三)2024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四)2024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网站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须重新提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中第2、3、6、8项,其余项若有变化请一并提交。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附件4),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严格初核推荐后,于4月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初核通过名单(附件4)及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并做好审核把关。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税务部门对列入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2025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联系方式:装备工业一处,025-68788889)

附件: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2.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

3.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

4.初核通过名单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1].pdf(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pdf(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pdf(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4:初核通过名单汇总表.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