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宜市财工发〔2021〕2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经信和财政部门初审并联合推荐、市经信局符合性审查、第三方机构评审、集体研究、函询,确定了2022年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的142个申报补贴类项目和56个“免申即享”试点示范类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2月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电话:0717-6222934、0717-6331535
邮箱:2239965683@qq.com、615831742@qq.com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宜昌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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