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合作共建科技平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指引》(冀科平〔2022〕6号)有关要求,经申报推荐和审核评审,现将拟确定的合作共建科技平台示范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5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平台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86251011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
邮政编码:050011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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