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2025年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广州市增城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已取得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具有车龄6年以内、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自有车辆10辆以上,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提供承诺书以及5辆以上公司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保险证复印件(车辆需为粤A牌照)。
(六)具有5年以上驾龄、年龄50岁以下的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专业驾驶员3人以上,提供承诺书及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
(七)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且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在我局自有公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由第三方公司提供车辆及驾驶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租赁车辆:5座小轿车、7座商务车、9座商务车等常用车型;
2.租赁方式:承租方提前1天以上(含1天)提出租赁需求,车辆租赁服务商按承租方的要求承接租赁服务。租赁需求不定量、不定期。
3.服务承诺:提供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小轿车、商务车,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
4.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四、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0万元,以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五、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证明;
(三)在广州市增城区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
(五)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2023年以来承担同类项目的资料(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七)服务响应承诺书,包括对租赁需求的响应时间、提供车辆的车况和资质等。
(八)拟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名单、缴纳社保证明或缴纳个税证明等)。
(九)报价表(详见附件,需加盖公章并单独封装)。
参选供应商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材料提交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请发邮政快递),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4号楼432室,联系人:何泳欣,电话:020-82750010,(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七、项目遴选
我局将组成内部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各机构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服务水平、项目团队、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报价表.doc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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