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组织要求
1、企业填写项目申报书与信息汇总表,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与汇总表一起报送至所在镇(街道、区)科技部门。
新建项目统一名称为:苏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为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2、各镇(街道、区)科技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申报的组织和初审推荐工作,于2月27日(第一批)、5月26日(第二批)、8月25日(第三批)、11月25日(第四批)将申报材料和信息汇总表一起报送至区科技局研发合作科(区行政中心10号楼206室)。
三、联系方式
相城经开区69578395
相城高新区65357302
高铁新城66158560
度假区(阳澄湖镇)65423880
黄埭镇65719061
渭塘镇67591602
望亭镇66700597
黄桥街道65461329
太平街道65433875
区科技局研发合作科85182161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65246055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
附件: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2、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
3、技术领域与产业领域-给各地区
相城区科技局
2025年2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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