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1:02:03 发布部门:太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组织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5〕61号)要求,有关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支持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奖励、临床试验机构创新药械研发服务等。

(二)智改数转网联。重点支持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

(三)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650”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活动、开放原子开源专区建设、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等。

(四)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重点支持省内制造业贷款项目贴息(按照《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5年)》执行)。

免申直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支持主体,非免申直达项目按下述基本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基本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申报遴选工作。

二、基本申报条件

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二)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未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

(三)同一重点支持方向中,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类别(指重点支持方向中的具体类别,下同)项目,已获得省制造强省建设或以前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次不能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同一项目未获得过省级(含)以上专项资金支持,有规定明确需省级支持的项目除外。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部门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五)申报项目的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六)《项目指南》明确的各类项目支持条件。

三、申报流程

“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可直报省工信厅(以下简称“直报项目”),也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单位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直报项目除外)。省属事业单位须经其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工信厅直接申报。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入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点击“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原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立项审核,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申报页面,页面自动提醒申报主体是否可以直报。 

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一)直报项目

1.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中选择“直报省工信厅”,在线填写《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2.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提交多个文件。申报主体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3.直报项目由省工信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4.直报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过时不再受理。

(二)非直报项目

1.申报主体在线填写《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2.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提交多个文件。申报主体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3.太仓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推荐单位”)通过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核本地区非直报项目材料。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推荐单位行文上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并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非直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26.194.185/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

4.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项目推荐单位应:(1)重点审核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是否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2)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非直报项目申报主体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3)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的,对所有申报项目开展真实性核查;申报数量超过20个的,按照新增数量的20%累加核查;(4)对拟推荐项目与本地区获得省级其他涉企资金、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比对查重,重复申报项目不得推荐申报。

5.非直报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日,项目推荐单位初审并报送行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

四、基本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应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基本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须有申报主体盖章和有关负责人签字;如涉及项目投入,须列出不含税额)。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建设方案等,根据各类项目要求提供),并提出任务目标、绩效目标、主要实施内容等重点内容(如涉及项目投入,须列出不含税额)。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五)由综合评价A级(含)以上(江苏省域外无评级会计师事务所由申报主体出具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附二维码)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单位或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其中,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六)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须提供由综合评价A级(含)以上(江苏省域外无评级会计师事务所由申报主体出具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须附二维码;如涉及项目投入,须列出不含税额)。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项目建设期限、支持条件规定期间已投入占总投入的比重、已投入资金具体明细金额、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要求等。 

(七)申报项目投入或营业收入存在关联交易的,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说明),不得虚报产品价格。 

(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九)《项目指南》明确的各类项目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附件)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