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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40:05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收藏

浙财建〔2025〕28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现将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45000万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4〕184号)已提前下达资金31655万元,本次下达13345万元。同时,个别县因资金使用结余等原因申请收回有关资金1336.72295万元进行重新分配。相应追加(追减)有关市、县(市)2025年“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

二、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竞争法等分配方式。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入链“四提一强”项目计划激励34835万元,主要依据竞争性遴选结果给予分档支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10080万元,主要依据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竞争性分配结果,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优秀众创空间考核情况,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等进行分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1421.72295万元,主要依据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分配。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入链“四提一强”项目计划激励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232号)有关要求,支持入选企业实施“四提一强”推进计划备案项目,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高效对接、融通发展,实现“卡位入链”,全面提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具体支持清单由省经信厅另行下达。

(二)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优秀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的奖励,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1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省级备案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4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一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科函成〔2025〕12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九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220号)等文件予以落实。

(三)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5〕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专项支持有关县(市、区)开展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试点。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由有关市、县(市、区)统筹用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

三、对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由各地统筹使用的资金,各地应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收到本文件30日内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由各地经信(中小企业)部门牵头会同科技、地方金融工作及财政等部门统一制定,不得简单地按照部门、业务条线进行切割使用。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优化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尽快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工作,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于支持对象及金额已明确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大赛等项目资金,原则上应自收到本文件30日内拨付到项目承担企业(单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入链“四提一强”项目计划激励各地根据企业项目计划推进情况拨付资金。其他按因素法、竞争法分配的资金,原则上需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拨付,如出台细分政策管理办法或工作指南的从其规定。

四、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制度,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的部门职责,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要求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关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

五、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配合并督促经信等部门对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将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清单上报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局及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1.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表

  3.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市县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财建〔2025〕28号附件.doc

附件下载
浙财建〔2025〕28号附件.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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