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稳外贸若干措施》(珠商〔2025〕21号)文件精神,现将跨境电商产业链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指导企业遵照执行。实施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专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黄芳,260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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