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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30:04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首都交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加快构建“人享其行、物畅其流、安全通达”的首都生命线,推动我区交通综合治理继续取得新成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交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意见,贯彻“融合、织网、优化、集约、增效”要求,以“便捷、顺畅、绿色、智慧、安全”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绿色发展、精治共治、智慧赋能、韧性交通,强化统筹谋划、组织调度、督促落实和考核评价,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首善交通,不断提升副中心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提升交通与城市融合深度

1.推进城市副中心枢纽站城一体化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配合建立进京检查站评价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3.配合完成白庙南检查站优化提升。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宋庄镇政府、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4.配合完成白庙北检查站优化提升。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5.配合在厂通路开行大厂地区至轨道交通潞城站接驳公交线路。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6.按时完成京秦高速公路(机场二高速—六环路)征拆等工作,为工程开工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交通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宋庄镇政府、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7.针对新开轨道交通6号线等站点及出入口,配合提前启动接驳道路、公交车站、出租车停靠站、交通场站和P+R、B+R场站等接驳设施建设工作,实现与轨道车站同步建成、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做好周边交通环境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潞城镇政府、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实施轨道交通微中心建设,选取至少1个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按时完成轨道交通6号线南延(潞城—东小营南)征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潞城镇政府、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0.按时完成轨道交通R4线一期北段征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重大项目中心、宋庄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1.持续推进轨道交通M101线一期建设。

责任单位:区重大项目中心、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配合实现东六环路改造工程高质量开通,同步开展交通引导与监测。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

13.按时完成通怀路局部段(宋庄南大街—通燕高速)征拆等工作,为工程拓宽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宋庄镇政府、通州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

14.按时完成通马路改扩建工程征拆等工作,为工程完工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台湖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15.按时完成姚家园路东延征拆等工作,为工程开工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交通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宋庄镇政府、永顺镇政府、公联公司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6.按时完成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项目专用高架路道路工程征拆等工作,为工程基本完工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台湖镇政府、公联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

17.按时完成潞苑南一街征拆等工作,为工程开工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交通委、宋庄镇政府、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8.完成减运沟改造项目10kv供电线路迁改,按时完成运河东大街东延(通济路—春明路)征拆等工作,为工程完工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供电公司、公联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

19.按时完成广通街征拆等工作,为推进工程建设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张家湾镇政府、北投集团

配合单位:区征收中心、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完成春明路二期征地组卷上报工作,推进春明路三期地上物腾退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宋庄镇政府、张家湾镇政府、潞城镇政府、公联公司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21.完成通运东路(宋庄文化区南街—召善大街)地上物腾退工作,实现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潞城镇政府、宋庄镇政府、北投集团、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

22.完成京台路地上物腾退及征地相关工作,实现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台湖镇政府、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

23.完成吉祥路北延地上物腾退工作。

责任单位:新华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交通委、区征收中心、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

24.完成金隅7090周边道路(迎熏北一街、净水东路、净水中路、碧水东街)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25.加快推进邢各庄北街、邢各庄北一街、翟减沟西侧路、邢各庄中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委、宋庄镇政府、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26.打通春明西路北段“断头路”。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

27.打通云帆路与春明西路交叉口“断头路”、含英东路与潞源北街交叉口“断头路”。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云帆路与春明西路交叉口)

2025年12月底(含英东路与潞源北街交叉口)

28.打通临镜路“断头路”。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

29.按时完成石小路征拆等工作,为打通“断头路”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供电公司、漷县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0.研究副中心道路容缺接养工作机制,启动20条未移交城市道路各类设施及时、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财政局、北投集团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1.持续研究道路临时开口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2.加快未移交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核验并启动交通执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3.创建“美丽乡村路”35.27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

(二)坚持绿色发展,提升交通“多网融合”质量

34.推进落实《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5.配合完善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资源整合机制,推进场站用地综合利用,按照“以站定线”“站城融合”“接驳便畅”“灵活设置站点出入口”原则合理选择轨道交通站点位置、配置建设指标。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重大项目中心、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6.配合研究明确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秩序管理的具体模式。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7.围绕优化步行通行空间、便捷非机动车停放、优化公交接驳、完善机动车停放及停靠设施等方面,开展轨道交通站点接驳优化提升,完成果园、九棵树、临河里、潞城、通州北关、物资学院路6处。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区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北苑街道办事处、玉桥街道办事处、九棵树街道办事处、临河里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政府、潞城镇政府、永顺镇政府、公联公司、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8.新开或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5条。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9.完成通盛南路(北关隧道南入口前300米)限高杆调整可行性研究,实施限高杆调整,确保公共交通车辆具备通行条件。

责任单位: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40.结合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运营情况,动态监测副中心站周边道路车流量及拥堵情况,分析研判缓堵措施,并沿路布设警力、优化信号灯配时,疏导整体交通秩序并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既有设施,进一步优化通州主城区至副中心站综合枢纽区域地面交通流线设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通运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41.完成三大建筑周边6处公交候车亭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42.完成行政办公区步行和自行车示范路全部树木伐移工作,配合建成行政办公区步行和自行车示范路。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交通委、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43.配合打造北运河沿线慢行系统。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44.实施1个慢行示范街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三)坚持精治共治,提升道路交通运行效率

45.全面推进地铁站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重点完成北运河西、郝家府、潞城、果园、九棵树、通州北关、通州北苑7个地铁站点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中仓街道办事处、潞源街道办事处、北苑街道办事处、玉桥街道办事处、九棵树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杨庄街道办事处、潞城镇政府、区交通委、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公联公司、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46.全面推进“学医景商”等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重点完成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北京远洋乐堤港、三庙一塔景区4个“学医景商”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新华街道办事处、潞城镇政府、宋庄镇政府、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47.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8.持续推进交通拥堵点位和区域治理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运河商务区管委会、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9.持续开展城市副中心含章园、行政办公区、环球影城重点区域治理。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宋庄镇政府、文景街道办事处、潞源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0.开展含章园周边交通出行及配套设施优化提升工作,提升通行效率。

(1)完成通济路与潞苑北街路口、六环西侧路与潞源北街路口、六环西侧路与京榆旧线路口节点优化改造。

(2)完成京榆旧线与六环路桥下等关键节点优化改造,形成杨坨桥节点优化改造方案。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51.加快推进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周边配套道路、停车、公共交通服务、慢行等设施建设,谋划并做好周边及南北区交通组织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北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

52.提升北苑桥1座桥下空间。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国资委、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53.整治12座桥下空间(天成桥、永乐店高架桥、北运河高架桥(首环高速、京滨线)、潞阳桥、儒林桥、于家务一桥、八通线八里桥至通州北苑区间、通州北苑至果园区间、果园至九棵树区间、九棵树至梨园区间、梨园至临河里区间、临河里至土桥区间)。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国资委、区园林绿化局、杨庄街道办事处、北苑街道办事处、九棵树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政府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54.开展学校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5.开展医院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6.开展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北区)等景区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7.开展商场周边交通常态化治理。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8.围绕8处重点路口,以“非机动车不闯灯、不逆行、不越线、不走便道”为主题,“宣、劝、管、罚”综合施策,持续深化路口交通秩序环境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59.发动交通文明引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与民警、协管员共同维护重点路口交通秩序,引导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线内等候、绿灯通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委宣传部、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团区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0.巩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辆综合治理成果并常态保持,通过“强宣教、强执法、强监管”方式,实现我区违规电动三轮车实际清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1.配合完善快递分拨中心、集中作业点、末端服务网点等物流配送设施布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区交通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62.加强即时配送车辆频繁出现、集中停车、违法高发多发点位常态化现场值守,劝导从业人员遵守交通法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3.配合在大型商圈、社区等周边路侧区域合理设置临时装卸货停车位,规划设置无人驾驶末端配送车辆停车位。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商务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64.利用市区两级平台,加强交通文明宣传动员,提升市民交通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交通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坚持智慧赋能,提升交通智慧化服务能力

65.加快城市副中心智慧交通(一期)项目建设,融合交通领域多源数据,构建交通智能引擎,不断强化智慧交通应用场景落地,全面提升交通综合管理和缓堵保畅水平。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政务和数据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66.配合研究制定新建信号灯移交管理规范标准;研究本年度交通信号灯增设工程建设计划,增设5处路口交通信号灯,补齐完善交通设施短板、降低交通安全隐患;研究推进群芳中三街与其他道路交叉口等6处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强化路口交通信控、完善交通设施,规范路口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梨园镇政府、于家务乡镇政府、宋庄镇政府、张家湾镇政府、潞城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其他相关街道办事处、其他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配合研究制定新建信号灯移交管理规范标准)

2025年12月底

(五)坚持韧性交通,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67.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动上账隐患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8.配合深入排查并综合治理道路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善、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9.压减各类交通事故,实现全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稳步下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70.持续推进事故高发路段隐患治理。推进壁富路、通济路、嘉创路、运河大街四条道路行人横穿绿化隔离的隐患治理工作,解决河堤路普遍存在着标志标线不齐全、交叉口线型不合理、通行视距有障碍等突出问题,通过补齐补全事故高发路段的限速标志、增设减速震荡标线、加装夜间反光标志等方式,全面加强对驾驶员的提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台湖镇政府、宋庄镇政府、潞源街道、公联公司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71.持续推进路口优化调整。结合事故高发路口,通过增加路面彩色铺装、完善货车“右转必停”设施、加装提示标志等措施,改善路口通行视距及通行能力,优化调整一批事故高发路口。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72.深化重点事故隐患问题追责整改。针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渣土车、通学公交、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造成重大事故、敏感舆情案件的,要加大事故深度调查追责力度,以追责促整改,以追责促合作,推动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进一步固化完善联合调查、案件移交、溯源追责和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教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已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构建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高效的交通综合治理格局。各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注重工作落实

区交通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各单位细化工作职责,分解任务台账,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依照职责,主动作为,细化工作安排和措施,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评

区交通委结合市级要求,细化区内考评标准,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开展过程和结果监督考评,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各单位按考评要求,严格开展过程和结果管理,强化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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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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