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4批)认定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满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省通知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二、程序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在线提交申报资料。
(二)企业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系统于3月31日零时开放申报,申报单位须在6月20日24时完成提交至各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提交:待各区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打印一份并盖章,于7月1日前提交至所属辖区工信主管部门。
(三)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各区初审: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于6月27日17时前在平台完成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上报:各区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从系统导出推荐企业汇总表,并在7月4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推荐企业汇总表(盖章版)和申报材料(一份)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强化企业申报主体责任。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省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系统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并把好材料初审关。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管理办法和省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开展申请变更
1.请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如有所在企业更名、主营业务变更等情况,按照通知的要求将纸质变更资料(附件6,一份)于7月1日前交至所属辖区工信主管部门。
2.请各区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表和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份)于7月4日前一并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4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0日
(申报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许继森13760795902、丘凯倩13924162343,2025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QQ群:1033366921;申报网站技术支持:裴船宝,1360908575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159945;区工信部门联系电话:香洲区2516306,金湾区7263009,斗门区2782057, 高新区3626243,经开区7619876)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4批)认定的通知.pdf
2.附件资料.zip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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