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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淀区2025年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3:48:03 发布部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海淀区留学人员引进需求摸底工作,掌握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7日。

二、申报范围

(一)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海淀区功能定位及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主导产业方向,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合法经营、发展状况良好、有长期发展意愿,且在区级服务权限范畴。经其他渠道办理的(如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请勿从海淀区重复申报。

(二)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有关规定,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或入境(一般应在回国或入境两年内,个人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一般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个月(以在申请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为准),无刑事犯罪记录,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境)前已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境)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三、申报材料

(一)单位材料

1.《2025年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excel版及申请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需求表模板及填报说明分别见附件1、附件2;必须提供);

2.申报单位2024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必须提供)。

(二)人员材料

1.学习证明材料

(1)国(境)外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本科及以上阶段均须提供,证书和认证报告缺一不可);

(2)国内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仅提供国内全日制最高学历,结合实际提供);

(3)出国(境)前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境)后进行访学、进修、博士后研究等非学历学位教育的,须提供职称证明和国(境)外学习相关证明(结合实际提供)。

2.国(境)外学习时长及首次回国(入境)证明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必须提供);

(2)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注有明确具体的开学日期,否则需补充提供可证明具体开学日期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3)国(境)外语言班学习证明材料(结合实际提供);

(4)网上授课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实际提供,须与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相关);

(5)毕业后在国(境)外实习或工作等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实际提供,包括国(境)外单位出具的工作起止时间证明材料、工资单、税单等)。

3.工作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在本单位3个月以上社保连续缴纳证明,即《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下载个人版权益记录,非单位版权益记录,必须提供)。

4.随调随迁材料(结合实际提供)

(1)配偶随调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在京缴纳社保证明;

(2)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有离异史,需提供离婚证、以及子女抚养权关系的证明材料(离婚协议或判决等);

(3)不随调配偶或不随迁子女的提供《配偶不随调、子女不随迁承诺书》(详见附件4,必须提供)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扫描件,英文材料须标注关键信息并翻译。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用人单位,请各单位聚焦关键核心岗位,按急需紧缺程度,择优报送,确保公平公正。需求统计表要按照引进的急需紧缺程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请各申报单位对材料质量严格把关,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规范准确填报需求表,提供各类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出现需求表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需求表注意事项见附件2)、需求表未加盖公章或法人未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签名章无效)、材料不齐等情况,视为无效申报。存在故意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视情况对申报单位进一步追责。

(三)请将单位材料和人员材料统一打包(材料打包排序规则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排序规则编号),在规定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drclxyj@mail.bjhd.gov.cn,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申报材料。附件材料较多的,可分成几个文件,编号后逐一发送邮件,请不要使用腾讯、163等超大附件发送邮件。邮箱设置了自动回复功能,请确保收到回复邮件,确保报送成功。

(四)请确保业务经办人、人力资源负责人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处于有效状态,需求获批的将通过申请单位邮箱反馈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邮箱。办理过程中如有申请单位经办人变更(含经办人变更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申请人离职(须尽快提交撤办申请)、新生儿出生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第一时间告知。

(五)留学回国人才引进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中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人才引进名义支付和收取费用的,均属于非法行为。

如遇其他未涵盖事宜或特殊紧急情况,请发送电子邮件至hdrclxyj@mail.bjhd.gov.cn或拨打电话010-88505267咨询。

五、补充说明

为更好服务企业,我局正在探索试点留学回国人才引进常态化申报,若企业在集中申报期外有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可通过以下线上、线下渠道申报:

(一)线下渠道:1.中关村创业大街(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西大街48号中关村创业大街1号楼3层),联系方式:施老师,13581906486;2.东升科技园(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二期10号楼12层),联系方式:贾老师,13811336895;

(二)线上渠道:微信搜索“关芯为您”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点击“企业服务”,选择“找人才”中的“留学回国人才引进支持项目申请”。

附件:1.(单位名称)2025年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

2.2025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填报说明

3.2025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材料排序规则

4.配偶不随调、子女不随迁承诺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工作局

                    2025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单位名称)2025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2025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填报说明.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2025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材料排序规则.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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