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推进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创新产品开发,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和深化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申报领域方向详见申报系统。
二、浙江制造精品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浙江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运营良好,在省内建有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的企业。
(二)申报产品应聚焦细分市场,市场占有率高,技术水平领先,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三)浙江制造精品分为先进制造类、数字技术融合类、特色(消费品)类三个类别。
(四)申报产品需为近三年(2022-2023年)上市产品,按照3类申报类别,产品上市后每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800万元、600万元、600万元(山区26县分别不低于5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申报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三、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请各县(市、区)对照遴选条件,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进入“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栏目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及申报书(附件1)。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在平台下载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如虚假填报骗取政策支持,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相关工作人员信息(附件2)(各县(市、区)经信局由各设区市经信局汇总)于3月24日前报送省技创中心,并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工作台(https://qymzw.jxt.zj.gov.cn/web/)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初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审核推荐。
(三)本次申报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浙江制造精品”数量不超过1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牵头地市、协同地市可分别推荐5个和3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可分别推荐3个和2个,省级“新星”产业群所在县(市、区)推荐2个。拥有多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省级“新星”产业群的,推荐数量可叠加,总数不超过5个。其他县(市、区)推荐1个。
(三)各设区市经信局、省国资委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经信厅。
(四)省经信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联系人:省技创中心陈诗瑶,0571-88229695;省经信厅产业升级与品牌建设处吴建军,0571-87050807。申报平台技术支持:李瑶瑶,0571-86823889。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遴选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附件5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申报操作须知(企业端填报).pdf
附件6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申报政务审核及数据导出操作说明.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开展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遴选的通知
关于浙江省2025年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的公示
关于征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2025版)及动态管理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工信部2025年5G工厂名录项目及优秀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十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