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版)》的批复(工信厅企业〔2023〕7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专业化、便捷化提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源要素,现开展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依托现有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部署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服务模块,通过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智改数转提供专业化的政策信息、方案路径、管理咨询、评测诊断、培训交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金融担保、法律咨询、物流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等服务。遴选总数不少于20家。
二、遴选方式
平台的建设主体和产权拥有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公示认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单位已建立和运营有数字化线上平台,是平台的建设主体及产权拥有者,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平台具有服务中小企业智改数转的知识和经验积累、技术开发能力强,拥有一定的用户基础,有较好声誉和影响力,有在杭州市内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
3.平台应能为中小企业智改数转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服务内容:
(1)政策信息服务:提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等各类信息服务。
(2)数字化改造服务:提供数字化改造、上云用云、数据治理、网络安全等服务。
(3)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生产运营、质量标准、数字化转型等管理咨询服务。
(4)评测诊断服务:提供数字化水平、企业管理等评测评价、对标诊断服务。
(5)培训交流服务:提供企业各层次人员的数字化培训服务,提供标杆研习、交流等活动。
(6)技术创新服务:提供工业设计、技术诊断咨询、研发实验试验、成果检验检测、技术交易转让、创新成果转化等服务。
(7)市场开拓服务:提供市场开拓、品牌推广、展览展示、营销对接接等服务。
(8)金融担保服务:提供融资咨询、担保、培训、项目推介等服务。
(9)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顾问、宣传、咨询、援助等服务。
(10)其他服务:提供知识共享、物流供应链、财税审计等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所需要的其他服务。
四、遴选流程
本次遴选由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区、县(市)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专家评审、公示确认等环节组成。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编制《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申报书》(附件1),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纸质件和一份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报送当地区、县(市)经信部门。注册地不在杭州市域范围的企业,可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纸质件一式5份和电子版(盖章扫描件)直接报送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A座17楼1708室,联系人:王梦婉,电话:0571-85257095,邮箱:810364485@qq.com。
2.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单位的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填写《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4月2日前汇总行文,并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以下简称:杭州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3.评审公示。杭州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为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于杭州市经信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
五、评定标准
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按100分制赋分,评审内容包括平台建设单位情况、平台建设水平、平台服务成效3个一级指标,和平台专业资历、企业经营能力等11个二级指标,具体评审指标见表1。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20的推荐为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
表1: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评审标准
评价维度 | 评价指标 | 权重分数 | 指标说明 | 评分细则 |
平台建设单位情况 | 平台专业资历 | 5 | 平台在行业内从事专业服务的时间。 | 1.从事年限≥8年(得5分);2.5年≤从事年限<8年(得3分);3.2年≤从事年限<5年(得2分);4.从事年限<2年(得1分)。 |
企业经营能力 | 10 | 平台建设单位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稳健能力。 | 1.上两年平均营业收入(权重5分):≥10000万元得5分;8000-10000万元(不含10000万元)得4分;5000-8000万元(不含8000万元)得3分;2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得2分;1000-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得1分;<1000万元不得分。2.资产负债率(权重5分):≤50%得5分;50%-80%(不含50%)得3分;80%-100%(不含80%)得1分;100%以上不得分。 | |
企业荣誉资质 | 4 | 平台建设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情况。 | 荣获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业产业大脑、数字化服务商等荣誉情况。每个省级荣誉得2分,国家级荣誉得4分(就高,不重复累计)。 | |
平台服务人员 | 6 | 平台服务人员规模。 | 人员规模≥30人(得6分);20人≤人员规模<30人(得5分);10人≤人员规模<20人(得4分);5人≤人员规模<10人(得2分);3人≤人员规模<5人(得1分);人员规模<3人(得0分)。 | |
平台建设水平 | 平台发展规划 | 5 | 平台发展定位和影响力。 | 平台发展目标明确、定位清晰和具有行业影响力,得5分;平台发展目标比较明确、定位比较清晰和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得3分;平台发展目标不明确、定位模糊和行业影响力较弱,得1分。 |
平台建设水平 | 平台服务内容 | 15 | 平台提供数字化赋能服务内容情况。 | 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数字化改造、管理咨询、评估诊断、培训交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服务、金融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等线上服务内容,通过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专项服务,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1.建设4项以上服务内容,且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得11-15分;2.建设2-4项服务内容,且内容较为丰富、较为适用的,得6-10分;3.建设1项服务内容,且内容较为简单、实用性一般的,得1-5分。 |
平台服务企业数量 | 12 | 平台的月平均活跃用户数(包括线下实体平台和线上平台)。 | 月平均活跃用户数≥500个(12分);300个≤月平均活跃用户数<500个(9分);100个≤月平均活跃用户数<300个(6分);50个≤月平均活跃用户数<100个(3分);月平均活跃用户数<50个(1分)。 | |
平台服务质量 | 12 | 平台服务保障机制建设能力及水平。 | 平台建立有完善的客户服务流程和制度、质量保障机制和客户服务响应机制,保障服务质量,客户满意高。优秀,得10-12分;良好,得7-9分;一般,得4-6分;比较差,得1-3分。 | |
平台资源集聚 | 6 | 平台汇聚数字生态合作伙伴数量。 | 生态合作伙伴≥10家(6分);5家≤生态合作伙伴<10家(4分);生态合作伙伴<5家(2分),没有不得分。 | |
平台服务成效 | 平台服务成效 | 15 | 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综合成效情况。 | 平台服务聚焦专业服务领域,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综合成效,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解决企业数字化痛难点,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在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等方面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平台综合成效显著,得11-15分;平台综合成效良好,得7-10分;平台综合成效一般,得1-6分。 |
示范推广价值 | 10 | 平台在行业内具有推广应用和示范价值。 | 平台推广价值大,示范作用强,得8-10分;平台推广价值较大,示范作用较强,得5-7分;平台推广价值一般,示范作用一般,得1-4分。 |
1.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申报书.docx
2.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线上赋能平台申报汇总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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