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域科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基地建设,为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提供有力载体支撑,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天津市“十四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和《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天津市科普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运行满3年的科普基地,包括2021年底认定的天津市科普基地43家,2022年初通过科普基地评估的科普基地8家;二是2024年评估结果为“整改”的科普基地7家,总计58家(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方式
请参加科普基地评估的基地注册登录“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系统”(https://kj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评估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评估程序
2025年天津市科普基地评估系统填报时间为3月20日9:00至4月3日17:00,区科技局审查应在4月10日17:00前完成,过期不予受理。
(一)单位注册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中央驻津单位,以及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需登录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中的“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系统”(https://kj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法人用户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已经注册过法人用户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二)科普基地负责人注册
科普基地负责人可按照系统说明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注册成功后,由法人用户对个人用户授权,被授权后可登录系统填写评估材料。
(三)在线填报
基地负责人登录个人用户,选择所属科普基地后,在线填写评估材料,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区科技局。区科技局需使用部门账号对评估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至形式审查。
(四)形式审查
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对科普基地评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评估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驳回,基地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再次通过区科技局审核提交至形式审查环节。每家参与评估的科普基地仅有1次修改机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基地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采取材料评审与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参与评估的基地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后,市科技局将公布2025年天津市科普基地评估结果。
(六)后续工作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科普基地,延续天津市科普基地称号;对评估结果为“建议整改”的科普基地,下一年度继续参与评估,整改后达到要求的延续天津市科普基地称号;对未参加评估及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科普基地,不再延续天津市科普基地称号,收回天津市科普基地牌匾。
四、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内容 | 接受咨询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评估要求及形式审查 | 市科技局引智育才工作处 | 刘瑞明 | 022-58183617 |
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巩志贤 | 022-23529856 | |
系统技术支持 | 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滕 飞 | 022-23532900-814 |
附件:2025年天津市科普基地待评估名单
2025年3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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