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支持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推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省科协组织实施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申报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由个人申请,经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有关高等院校,中央驻粤及省属科研院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推荐申报。对获选项目按照事前资助方式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过硬、学风优良、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面向”,践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学道德规范;
2.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在广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取得博士学位;
4.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培养方案。包括培育对象成长发展规划与培养目标、经费使用计划等。
2.有培养导师。培养导师由相同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权威专家担任,对培育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帮助培育对象制定规划和目标。
3.有培养平台。项目实施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培育对象成长。
(三)申报限制
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同类人才计划项目的个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限项
省级学会、高等院校(已成立高校科协)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其他高等院校、中央驻粤及省属科研院所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
三、申报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登陆南粤科创网站(https://www.nanyuest.cn/)- 在广东省科协学会工作云平台中点击“青年人才培育”链接,再点击“项目实施单位进入”,进行网上项目实施单位资格申请(详见附件1)。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陆南粤科创网站(https://www.nanyuest.cn/)- 在广东省科协学会工作云平台中点击“青年人才培育”链接,再点击“申报人进入-进入申报”,进行网上申报(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1.《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下载带水印版的PDF文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简单装订,签名盖章,一式8份寄送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同时将PDF、WORD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2023培育计划+实施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发送至邮箱(skxrcgz@gd.gov.cn)。
(四)填报要求
1.全面、真实填报申请材料。材料弄虚作假、缺少或不完整的,申报材料无效。
2.项目获立项后,申报单位在2023年经费下拨前,签订项目合同。
3.安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资金要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依法依规按项目合同的约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大额资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2月14日下午5时。纸质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协212室
联系人:郝雁 张媛媛
联系电话:020-83551764、83270296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戴凯琳
联系电话:020-87293673、87291183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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