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的通知>》(宁民养老〔2025〕19号),现决定组织开展我区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参与企业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范围
根据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房产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的通知>》(宁民养老〔2025〕19号),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
二、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较好的实施和售后服务能力。
2.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无虚假宣传、合同欺诈、拖欠货款等行为,近三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损害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风险事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不良社会影响。
3.熟练使用适老化改造平台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验收、审计等工作;积极协调处理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2025年3月18日之后生成)
3.企业至少1项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本项目补贴目录清单中任意1项)。
4.《企业申报承诺书》和《企业申报信息表》。
四、申报时间
首批遴选报名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止。请报名企业于2025年3月27日14: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至南京市建邺区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建邺区华山路118号8楼西侧),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1187958993@qq.com。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5-57519195,15190225201。
关于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参与市场主体后续补充遴选事宜视情确定并发布公告。
五、结果确认
区民政局组织相关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本次行动中,如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将第一时间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已使用的补贴资金。
附件:1.《企业申报承诺书》
附件1《企业申报承诺书》.docx
2.《企业申报信息表》
附件2《企业申报信息表》.docx
3.2025年南京市建邺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目录
附件3《2025年南京市建邺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目录》.docx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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