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征集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征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0:34:03 发布部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收藏

各区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进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落实国家9部委及天津市9部门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措施举措,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我局拟开展新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征集认定培育工作,现就2025年度征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在津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点面向我市行业龙头企业、研发能力突出的院所、产业集聚度高的园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全市范围内或者产业链内具有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具备服务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营优势,能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协同创新,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2.申报单位能提供必要办公条件,有明确内设机构负责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相关运营的工作场地,能够承担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日常业务运行,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3.申报单位具备知识产权运营人员团队,熟悉专利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了解转移转化政策,能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4.申报单位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9日至4月2日。

申报材料纸件与电子版须在2025年4月2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确认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结合前期基础、工作优势、工作特色编制运营中心建设方案,形成申报材料。建设方案要工作任务清晰、指标明确。

(二)各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推荐名单。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三)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印发通知确定为新一批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四、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

(二)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方案;

(三)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工作佐证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包括纸件与电子版。纸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一式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zscqyyc@tj.gov.cn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诚信申报。凡虚报,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情形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认定的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发现违法违规,取消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报单位可参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国知办函运字〔2024〕1155号)编制产业运营中心建设方案。

                                

                       2025年3月19日

(联系人:张相凯郑彦兴联系电话:022-23039887)

附件:

 

附件3、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pdf

 

附件2、建设工作方案提纲.docx

 

附件1、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pdf(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建设工作方案提纲.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1、申报书.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