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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1:25:03 发布部门: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质量提升和标准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市监规〔2024〕1号),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青浦区实际,现印发《青浦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浦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

申报工作指南

一、项目设置

(一)专利国内维权项目

(二)驰名商标国内维权项目

(三)重点商标国内维权项目

(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项目

二、申请主体要求

申请人需要按照《青浦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为注册或登记在青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无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且为申报维权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2.申请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较为突出成就,知识产权产出成果较为丰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建立有效保护机制,有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成功案例。

3.申请人已享受国家、上海市以及其他区级同类型政策的,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申请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同时按照指引书(见附件1)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在申报指定时间内交至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收件地址详见本指南“六、联系方式”)。

(二)初审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评审组。

(三)评审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并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四)审定公示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入围名单进行审定,通过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官微等途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经费支持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质量提升和标准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青市监规〔2024〕1号)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认定为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的申请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其中对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护知识产权并胜诉的权利人,依申请,按核定后费用总支出额的50%予以扶持,同一企业当年度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维权成功后经核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单件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

五、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于2025年4月15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送达。为避免遗漏,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的,请务必与窗口联系确认是否送达。

申请人诚信申报,凡弄虚作假、隐匿等有违背诚信行为被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

六、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收件地址:青浦区青松路162号1楼(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上海青浦受理窗口)

联系人:郑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21-33868690;监督电话:021-69733153。

附件:1.青浦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资料指引

2.青浦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书

附件1

青浦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

申报资料指引

一、专利国内维权保护项目

对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和平台经济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本区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申请人维权项目涉案专利所属产业符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平台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中列举的战略新型产业、先导产业、平台经济。

3.该专利在2024年度侵权纠纷中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行政决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最终判(裁)定胜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执行。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

4.申请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置了知识产权管理岗位,制定了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针对侵权行为有详细的维权方案。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1.项目申报书;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专利证书及其有效性证明材料;

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5.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含有多个案件的维权项目需附案件列表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申请材料。

6.维权成本支出费用清单及发票,具体包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专利评价报告等费用;

7.民事判决书、行政裁决书、调解协议书及其执行等材料;

8.举证投诉举报、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

9.其他相关材料。

二、驰名商标国内维权保护项目

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并维权成功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本区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申报人申请维权项目的商标为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驰名商标;

3.申请人应为维权项目的直接当事人;

4.申请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标保护制度,建立了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制度、商标维权应急处置制度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5.该驰名商标在2024年度侵权纠纷中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最终判(裁)定胜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执行。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

6.维权项目具有较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影响;

7.愿意将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向社会公开及无需许可供他人无偿使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1.项目申报书;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商标权利证明;

4.行政机关出具的驰名商标认定文件;

5.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6.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含有多个案件的维权项目需附案件列表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申请材料。

7.申报项目费用支出明细(例: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维权费用);

8.行政处罚决定书、判决文书、仲裁裁决、调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

9.举证投诉举报、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

10.其他相关材料。

三、重点商标国内维权保护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本区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申请人申请维权资助项目的商标应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商标。

3.申请人应为维权项目的当事人;

4.申请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标保护制度,建立了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制度、商标维权应急处置制度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5.该重点商标在2024年度侵权纠纷中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最终判(裁)定胜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执行。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

6.商标维权项目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影响;

7.愿意将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向社会公开及无需许可供他人无偿使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1.项目申报书;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商标权利证明;

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5.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含有多个案件的维权项目需附案件列表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申请材料。

6.申报项目费用支出明细(例: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维权费用);

7.行政处罚决定书、判决文书、仲裁裁决、调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

8.举证投诉举报、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

9.其他相关材料。

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护项目

对本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的海外维权保护并维权成功的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本区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申请人应为维权项目的直接当事人;

3.海外维权项目具有典型意义,对青浦区经济社会和重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4.海外维权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或重大事项已发生;申请人持有所涉海外维权成功的裁决书、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

附件2

编号:            

2025年度上海市青浦区

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示例):“123商标及图”重点商标国内维权

项目类型:□专利国内维权      

□驰名商标国内维权  

□重点商标国内维权  

□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一项目一申请,请勾选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


申报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类型
登记地址所在区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人主要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码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情况(符合申报要求)
案件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总计
行政处理案件(件)
民事诉讼案件(件)
涉外调查案件(件)
调解案件(件)
其他案件(件)
维权案件费用(万元)
申报项目案件维权情况介绍
(包括申报项目涉及的专利、驰名商标、重点商标及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案件情况,可加页)
申报单位申明本单位同类项目未获得或未同时申报其他市级、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本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本单位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青浦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青市监知〔2025〕19号).pdf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青浦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青市监知〔2025〕19号).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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