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2020年经开区出台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9月1日起实行,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缓解产业需求与人才教育供给结构性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前期,我局总结政策实施三年以来的经验,起草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我局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yk@bda.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院2号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保障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7879682
4.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s://kfqg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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