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苏州市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苏人保才〔2018〕4号)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关于苏州市吴中区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吴人社〔2020〕19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吴中区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奖励申报:
一、申报范围(需同时满足)
1.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范围为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于2023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0人及以上(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除外);
3.相应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至少满1年(12个月及以上);
4.均以非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在本企业工作。
二、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招用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4.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5.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6.《吴中区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附件:吴中区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至区人管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补贴发放
区人管中心对企业提供的相关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通过“东吴人才热线”网站(www.dwrc.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划转至企业账户。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人管中心人才服务科
联系电话:0512-69388613、0512-66056935
联系地点: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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