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12 号)要求,2025年3月3日,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竞争性评审会,经过竞争性评审,确定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地区名单为(按行政区划排列):杭州余杭区、钱塘区,宁波江北区、余姚市,温州乐清市,湖州长兴县,嘉兴平湖市、桐乡市,绍兴柯桥区,金华义乌市,衢州柯城区、龙游县,舟山定海区,台州黄岩区、天台县,丽水庆元县、缙云县。其中,宁波市入选地区不纳入省级补助范围。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571-87053147
传 真:0571-8705303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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