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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推荐申报2023年省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14:14:30 发布部门: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中新食品区科技经济局: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4号)要求,现将组织推荐申报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

  见省《通知》。

  二、推荐数量

  2023年,全省计划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户,其中吉林市获得申报指导性指标42户。具体指标分解见附件2。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

  (一)网络申报。申报企业需在2月1日—2月15日期间登录网络申报系统(http://139.210.5.50/srdi),注册在线填报(已注册的企业不用重新注册),按要求上传电子资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网上审核推荐。未进行网络申报的企业,不能参与认定。

  (二)纸质申报。申报企业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须盖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2月16日16时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正式推荐文件(红头)、推荐汇总表(附件4)、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各3份(含电子版光盘3张)报送至市工信局民营处。

  (三)复审上报。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企业进行复审,并征求市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领域主管部门意见,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四、相关要求

  报告必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验证,

  (一)申报企业要如实填报和提供申报材料,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的审计报告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要真实,如抽查发现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农业领域认定了一批省级“专精特新”潜力企业(见省《通知》),市局业已向市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主管部门行函,商协在其管辖行业领域推荐潜力企业,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与同级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对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丛 妍 0431-81151152

  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处:张喜民 0432-62049710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1888930、81888693

  附件:1.《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4号)

  2.指导性指标分解表

  3.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4.推荐汇总表

  5.申报材料承诺书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1.《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4号).pdf
附件下载
2.指导性指标分解表.doc
附件下载
3.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
4.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
5.申报材料承诺书.doc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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