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高水平农业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科技小院申报工作。根据《江苏省科技小院管理办法(试行)》(苏科协发〔2024〕13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重点
围绕江苏农业重点优势主导、特色产业,建设科技小院。2025年将命名一批江苏省科技小院,建设期为5年(2025-2030年)。对命名的江苏省科技小院择优给予项目支持,资助经费每个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园区、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等。申报单位应与相关的高校、科研院所、省级学会等签订正式共建协议,共建单位应在申报表上盖章认可。申报单位要有科技小院专项经费,可为共建单位提供驻点师生的基本食宿条件和安全保障。
2.共建单位派出的专家团队应由首席专家和导师组成,负责选派相关专业学生驻点进行教学研究工作。能形成科研成果或报告、论文,能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难题。驻点学生要与基层农业工作者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一线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和科普工作。驻点期间有相应的工作日志。
3.科技小院建设工作已开展1年以上(含1年)。
三、项目申报和推荐
1.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
2.审核推荐。各设区市科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申报的科技小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科协。每个设区市推荐名额不超过10家。
3.原则上全省范围内1名首席专家限报1项。县域范围内每个产业项目限报1项。市、县科协或其他部门有配套支持的优先支持。
四、其他事项
1.申报类别分为三类:分别为申请命名、申请经费支持、申请命名和经费支持。2024年已命名的科技小院(未获得经费资助的),如需申请经费支持,请选择第二类进行填报。
2.各申报单位需登录线上系统(登录入口:http://kxsb.jskx.org.cn/),在线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申报时间截止到4月10日18:00。各设区市科协推荐审核截止时间:4月11日。
3.请各设区市科协将纸质版申报表(需盖章)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寄送,截止时间:4月13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星 025-86670790、1507312815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05室。
附件:1.江苏省科技小院申报表
2.江苏省科技小院申报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
组织申报2025年江苏省科技小院附件.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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