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工信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25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规〔2025〕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
重点支持“1030”产业体系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四合一”、服务体系及平台建设等方向,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低效工业用地转型项目、生物医药相关项目、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项目、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5年3月4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五)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六)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七)《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八)《申报指南》中标注免申即享类的项目,企业若满足条件,无需申报即可按照统一发放流程获得相应奖励资金。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线上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进行申报。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
(二)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3月5日至4月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受理。
(三)项目审查。太仓市工信局将对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初审,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太仓市工信局将加大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优先推荐评价结果为A、B类企业申报本专项资金,限制D类企业申报。为确保项目真实性,太仓市工信局将根据《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操作流程(试行)》等要求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和项目负责科室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所需材料请前往申报系统中查看,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须签字盖章,并根据要求扫描上传。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四)凡是把投入作为支持条件或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并在系统上传所有项目相关的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发票。
(五)申报指南要求中提出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包装项目等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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