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指引(试行)》(皖科区秘〔2022〕368号,以下简称《建设指引》)和《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2〕398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市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安徽省首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备案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五年。各产业化基地建设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产业化基地运行监测机制,每季度向省科技厅提供相关运行情况,每年1月底前,提供上年度工作报告。
首批备案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请按照《建设指引》要求,明确2023年工作任务(含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细化任务等),于2月2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备案(邮箱kjtqycxb@163.com)。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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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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