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转移补助
1.支持对象与支持方式
(1)技术转移吸纳方: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技术转移输出方:按比例给予年度最高50万元补助。
(3)技术转移中介方:按比例给予年度最高30万元补助。
(4)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对平台给予最高150万元经费支持。
2.申请流程
登录“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http://joinew.kjj.suzhou.com.cn/),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按要求在线申报。截止时间:技术转移吸纳方、输出方为2025年4月7日17:00,技术转移机构为2025年4月14日17:00。
3.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0512-65240989
二、科技金融政策兑现
(一)科技金融机构后补助项目
1.支持方式
对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企业,单户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市级“瞪羚计划”企业,单户企业补助额不超过700万元;对于其它科技型企业,单户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2.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常年申请、集中受理。登录“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http://kjjr.kjj.suzhou.com.cn/)进入,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按要求发布贷款需求,与合作银行进行业务对接。合作银行放贷后,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科创投”)备案。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2号楼408室(由合作银行报送)。
(二)企业后补助(科技贷款贴息)项目
1.支持方式
根据申报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含担保费)给予最高50%的一次性补贴。单户企业年度补贴比例最高为企业实际支出的50%。2.申报条件
(1)科技贷款记录已在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完成备案。
(2)申请补贴的贷款利息须为企业实施2022年后各级科技项目(含“科贷通”)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含担保费)。
(3)利息支出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登录“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http://kjjr.kjj.suzhou.com.cn/)进入,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按要求提交科技贷款贴息补贴申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各区科技局将辖区内申报企业汇总名单报送至市科创投,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
(三)企业后补助(科技保费补贴)项目
1.支持方式
根据申报企业申请的险种给予最高50%的科技保险费补贴,每户企业当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最高30万元。
2.申报条件
(1)科技保险记录已在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完成备案。
(2)投保险种经认定的重大科技攻关综合保险、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企业研发责任保险、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专利保险,以及其他纳入市科技局《关于公布苏州市市级科技保险费补贴项目资金支持的科技保险险种的通知》(苏科高〔2023〕9号)的险种。
(3)本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将对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内投保的险种进行补贴。
(4)已获得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登录“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http://kjjr.kjj.suzhou.com.cn/)进入,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按要求提交科技保险费补贴申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各区科技局将辖区内申报企业汇总名单报送至市科创投。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
(四)联系方式
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512-69330073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企业创新服务处0512-65241083
三、国家项目资助、生物医药研发资助、科技奖励资助、人工智能算力补贴
(一)130101国家科技项目资助
1.申报单位
苏州市各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
2.申报范围
2022—2024年期间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不含涉密项目),且在2024年度有经费到账的项目。
3.支持政策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4.申报流程
自2024年起,国家科技项目资助包括“项目备案”和“项目资助申报”两个环节,“项目备案”完成后,以后年度仅需进行“项目资助申报”。
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按要求完成“项目备案和项目资助申报”环节。“国家科技项目备案”环节常年开放。申请今年“国家科技项目资助”的项目,须在2025年3月25日17:00前完成“国家科技项目备案”环节、4月7日17:00前完成“国家科技项目资助申报”环节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
(二)生物医药研发创新资助
1.申请单位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2.支持类型及支持方式
(1)临床试验资助:给予最高6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单位当年度资助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2)医疗器械产品资助: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每家单位每年累计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3)仿制药资助: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对核定研发费250万元以上项目,经评审按照实际研发费用的2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年累计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3.申报流程
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按要求在线申报。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7:00。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需下载申报书装订成纸质材料,在4月8日17:00前一式二份交至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2楼)。
(三)科技奖励资助
1.资助对象
苏州大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及其个人。
2.资助范围
获得202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以及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
3.支持政策
对获得202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持完成单位(个人),按国家奖励资金标准的1:2的比例给予资助。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参与完成单位,按国家奖励资金标准的1:1的比例给予资助。对获得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持完成单位(个人),按省奖励资金标准的1:1的比例给予资助。
4.资助方式
获得202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采用“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方式,无须申报,将按照国家、省相关认定文件直接给予资助。
(四)人工智能算力补贴
1.补贴对象
苏州大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算力使用方,按实际支付人工智能算力费用的2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补贴。
3.补贴时间范围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4.补贴流程
人工智能算力补贴采用“直达快享”方式,无需企业申报,由市科技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企业在苏州市公共算力服务平台上采购使用人工智能算力的服务数据,核实补贴时间范围内的支出费用,按相关政策直接予以兑现。
(五)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0512-65241080
业务咨询:苏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0512-65227947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0512-65236208
(四)研发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补助
1.补助类型及额度
(1)用户费用补助:同一用户同一年度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
(2)管理单位绩效补助:给予每家每年度最高50万元资助。
(3)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运营费用资助: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
(4)江苏省科技创新券苏州地区联动:以上年度省创新券补助发文为准,按省、市协议内容给予联动支持。
2.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按要求进行在线申报。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7:00。
3.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0512-65246055;
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干将东路178号)2号楼106室;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0512-6524099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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