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6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方向相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19日至25日,共7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和传真2392188。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梅州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方向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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