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质检技术服务业的支持政策申报指南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区域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根据《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长宁区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长宁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的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需为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
二、支持条件
(一)企业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按要求完成纳统;
(二)能按要求完成相关年报、统计等工作。
三、支持项目
1.营业收入:对年营业收入千万以上且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的质检技术服务业市场主体,给予资金支持。
2.开办设立:对新引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给予资金支持;鼓励优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咨询机构、商会等功能性机构落户。
3.重大项目投资: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市场主体,对其项目总投资和增加投资给予资金支持。
4.贷款融资: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对市场主体因开展服务升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获得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5.行业领军企业: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行业领军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6.产业链主:支持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重点“链主”节点功能。
7.研发投入: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研发投入。
8.新质生产力: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9.产业培育: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拓展产业新领域,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生态。
10.品牌提升:鼓励企业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11.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等。
12.市场拓展:支持企业进行国际国内市场拓展,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和交易规模,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增长。
13.绿色发展: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市场主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
14.就业惠民:支持企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对提高区域就业承载能力、拓展就业新空间的市场主体,给予资金支持。
15.职业培训: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覆盖职业生涯全程的技能培训制度,鼓励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16.活动推介:支持企业举办或参加各类行业峰会、交流论坛、展览展会、行业竞赛、新产品推介等活动。
17.达规纳统:对首次升规达标的质检技术服务业市场主体,给予资金奖励,其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且第二年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给予资金奖励。
18.数字赋能: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开展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
19.绿色转型:支持质检技术服务业重点领域绿色转型,鼓励远程检测、绿色认证等新业态发展。
20.关键、紧缺市场主体:支持关键性、紧缺性市场主体发展。
21.提质增能:支持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质检技术服务业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竞争力、做大业务规模、升级业务结构。
22.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市场占有率。
23.集群增能:支持质检技术服务业市场主体积极发挥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集聚作用。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次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不退还)。
五、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向户管服务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户管服务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区市场监管局召集联合审核小组开展综合评估并最终审定。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具体咨询:户管服务单位。
本申报指南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质检技术服务业支持政策申请表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质检技术服务业支持政策申请表
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 | |||
注册地址 | ||||
经营地址 | ||||
主要经营范围 | ||||
申报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 简介 | 主要业务及盈利模式等 | |||
申请 项目 | □ 1.营业收入;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2.开办设立;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3.重大项目投资;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4.贷款融资;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5.行业领军企业;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6.产业链主;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7.研发投入;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8.新质生产力;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9.产业培育;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0.品牌提升;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1.新业态新模式;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2.市场拓展;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3.绿色发展;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4.就业惠民;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5.职业培训;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6.活动推介;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7.达规纳统;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8.数字赋能;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19.绿色转型;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20.关键、紧缺市场主体;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21.提质增能;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22.高质量发展;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23.集群增能;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本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 ||||
法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初审意见: | ||||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相关材料可附页提交并加盖公章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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