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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相城区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护航行动九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6日 10:04:03 发布部门:相城区人民政府 收藏

经开区、高新区、高铁新城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阳澄湖镇政府),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区各直属公司,供电服务中心:

  经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城区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护航行动九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相城区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护航行动

九条措施

  项目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和“硬支撑”,是推动区域发展和经济稳步增长的重要抓手。为深入实施“项目建设推进年”,全面提升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全周期资源要素保障,根据区委印发的《相城区“2024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相委发〔2024〕2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深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辅导。加强部门协同、主动服务,大力加强土地、规划、环保、用能等各类审批要素保障。对于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各板块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首席代办员”的牵头作用,为项目量身定制推进计划节点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各板块按照商务预审项目、产业用地供地项目、已拍地未开工产业项目、在建产业项目的四项分类,结合区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动态掌握项目最新进展,研判分析存在短板不足,会同各职能部门集中协调解决困难堵点,做到“随访、随查、随解决”,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尽早建成达产。〔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审批局、住建局、资规分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区)〕

  2.加快产业项目供地前置程序。加快落实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把握供地时序,力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在当年度5月份完成土地出让,为省市重点项目半年度100%开工奠定基础。在地块出让前各板块应加快落实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条款,高效推进土地征收,加快明确地块商务条件和土地监管协议,为项目后续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完成地块红线内地面建筑物拆除、管线、绿化树木迁移等前置程序;提前做好资金安排,保障道路建设至地块红线外;协调市政公用企业保障水、电等管线建设至地块红线外,确保周边基础设施达到“通路、通电、通水(自来水管网和污水管网)”。〔责任单位: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区)、各市政公用企业〕

  3.优化审批主线办理时序和办理方式。多措并举保障项目从土地摘牌或取得土地划拨批复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时间控制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推行建设审批和用地审批“双线并行”:将用地预审意见代替土地证或土地划拨批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协调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取得方案咨询服务辅导意见后提前进行施工图联合审查。以推动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常态化为目标,再次推动产业项目各项审批手续“端口前移”:推行项目方案在土地出让前规划预审查,保障项目方案在土地出让前通过并进行施工图深化,为实现工程规划许可“受理即发证”创造条件;项目登记后立即开展地勘审查,同步开展发包方案、招标模式等方面业务辅导;消防设计审查在施工图联合审查阶段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减少施工图纸修改次数。施工许可审核过程中,同步办理质安监备案,并通过政府部门间内部流转方式确认防雷、消防、人防、白蚁等审批(审查)情况。〔责任单位:区审批局、住建局、公安分局、资规分局、审图分中心、各镇(街道、区)〕

  4.高效开展评估评价类审批。在方案规划审查的同时,由专职代办员对项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梳理涉及的评估评价类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要结合项目报建的客观规律和时间节点主动介入,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辅导在立项前开展,鼓励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涉水审批与施工图审查同步进行。各板块在土地出让前应对地块周边情况进行摸排,如涉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电力设施保护范围、高速公路管理范围等特定区域的,尽早开展相关论证,“保安全”和“保时点”同部署、同推进。〔责任单位:区审批局、发改委、交运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区)〕

  5.保障项目尽快达到开工条件。多策并用保障项目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起30天内实质开工。优化水电接入手续,落实“开工即送电”“开工即通水”相关政策措施:对于省市区重点项目及拟“拿地即开工”项目,具备条件的可在土拍阶段提前开展临时水电相关方案编制,各板块提前开展电力通道土建建设;待临时用电申请材料中物权证明(不动产权证,或用地规划许可,或工程规划许可)取得后,同步答复供电方案;35KV及以上供电工程推行三方契约服务,优化政企共建模式,明确相应标准和技术参数。项目方案涉及调整水系的,在方案规划审查阶段围绕水系沟通、水域占补等方面研判方案可行性,必要时可由相应板块预留指标。在方案规划审查阶段研判施工阶段可能存在的道口开设、占绿、占路、开挖、顶管、路灯迁移等手续,由区级主管部门梳理上述手续所需申请材料,实现全区范围内“同口径受理、同标准办理”,由各板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保障上述手续在正式开工前完成。对于现场条件,省市区重点项目可采取现场踏勘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资规分局、区水务局、住建局、审批局、交运局、城管局、各市政公用企业〕

  6.施工全过程监管和服务两手抓。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督,综合利用日常监督抽查、实体检测、定期巡查、观感检查等方式,联合各方力量督促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多向发力、多措并举压降事故隐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未按照经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应及时反馈相关部门。鼓励推广BIM、装配式、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技术和设计优化咨询等新型服务模式在项目中的深度应用。围绕生态环保问题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强化扬尘管控水平,力争纳入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各参验部门应适时开展技术指导,提前解决可能影响竣工验收的因素,确保后续验收一次通过。积极搭建行业交流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观摩、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技能培训等方式,引导参建企业创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审批局、资规分局、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区)〕

  7.进一步提升竣工验收服务。以推动规划测绘和土地测绘同步受理为切入点,按照工改要求推动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同步办理。持续优化工程档案验收服务,开展工程档案分段验收,实行开工阶段档案预归档;根据区域划分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项目建设档案接收上门指导;在坚守审核底线的基础上,对部分工序资料试行承诺后补。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单体建筑提前开展规划验收,实现“竣工一栋、验收一栋”。持续推动工程档案验收、规划核实、消防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验收阶段手续“一口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资规分局、审批局、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区)〕

  8.服务向后延伸至项目投产前。帮办代办服务向后延伸,由专职代办员为建设单位准备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材料,打造“省心服务”。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首次登记实现“零材料”受理,实现工业项目“竣工即登记”常态化,打通项目投产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资规分局、区审批局、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区)〕

  9.建立组织保障和人员责任机制。各板块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构建“首席代办员”抓总体、专职代办员跟全程、部门齐配合的协同作战体系。相关部门按照区工改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牵头本阶段的报建手续,并明确1名扎口项目建设保障的分管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各板块“首席代办员”要指导专职代办员做好问题收集和反馈,对于需要区级协商的疑难问题,参照区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进行部门会商,会商结果按照“一月一调度”的相关要求报送区发改委和区审批局,各板块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区审批局、发改委、住建局、资规分局、各镇(街道、区)〕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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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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