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在施项目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提升突发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点抓好基层应急体系建设、事故预防处置和信息报送、极端天气预警措施落实、紧急情况人员疏散逃生、应急抢险力量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宣传等工作,推动基层一线施工现场应急处突能力不断提升,保障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预案体系
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北京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信息化管理等各项工作。各在施项目要通过工人入场教育、班前教育等契机,向一线工人开展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培训。
(二)落实应急演练
各在施项目应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要结合本项目面临的主要安全风险设置演练科目,将现场处置、信息报告、疏散逃生、自救互救作为重点环节,切实增强应急演练实效性。应急演练相关工作信息应及时向本项目监督检查组进行报送。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报告意识,落实好“第一时间报告”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遇有突发情况,各单位要立即向区住建委报告(区住建委联系电话:89747407—工作日时间、69746577—休息日时间),电话报告最迟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书面报告不晚于接报后30分钟,按照“边处置边报告”要求,及时续报相关信息。
(四)落实预警响应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传达体系,拓宽预警信息传达渠道,持续畅通预警传达“最后一公里”。极端天气预警期间,各在施项目要将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关键岗位一线作业人员,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现场巡查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五)建强应急力量
各项目可结合“应急演练示范项目”建立建强项目专兼职应急抢险力量和“应急响应人”队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组织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工作,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战时可用”。
(六)深化应急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安全科普“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持续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对各类灾害风险的认知度和防灾减灾意识,不断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演练、培训等应急管理工作,相关领导和工作部门要加强部署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二)建立联络机制
请各在施项目明确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工作联系人,主动与区住建委负责本项目的监督组联系,确保日常工作信息沟通顺畅。
(三)完善应急预案备案
各在施项目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标准编制本项目应急预案,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公司或集团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合格,加盖公司公章后报区住建委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科备案。 (办理地点:区住建委业务楼512西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巩巍巍 89703100)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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